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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30 09:28:05 股吧网页版
关于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30


关于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延长存续期限的公告

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由联讯现金惠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变更而来。《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
“《资产管理合同》”)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生效。根据《资产管理
合同》约定,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为“自原《联讯现金惠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生效至本合同终止之间的期限。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 3 年”,本集合计划将
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存续期满 3 年。

为更好地服务本集合计划投资者,经与本集合计划托管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人”)决定延长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长存续期方案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由“自原《联讯现金惠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生效至本合同终止之间的期限。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 3 年”调整为“自原《联讯现金惠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合同》生效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合计划自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

二、份额持有人退出安排

若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不同意延长存续期限事宜的,可于本集合计划开放期内,自行通过本集合计划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所持有的本集合计划份额的相关事宜。

三、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集合计划延长存续期限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后续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ykzq.com)查阅《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相关资料。

2、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564)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kzq.com)了解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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