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德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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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04
东莞证券德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报告
管理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5 年 5 月 27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5 年 6 月 4 日
一、重要提示
东莞证券德鑫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集合计划”,产品代码:970160)原为旗峰 1 号策略精选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以下简称“原集合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发
布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 号)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已完成对
原集合计划的规范验收并批准了合同变更。自 2022 年 5 月 24 日起,《东莞证券
德鑫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原《旗峰 1 号策略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同日起失效。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与《资产管理合同》第十九部分“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终止与集合计划财产的清算”关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资产管理合同》应当终止:3、《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约定,以及第四部分“集合计划的基本情况”关于“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存续
期不得超过三年”的约定,本集合计划截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存续期限届满,触
发《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资产管理合同》应当终止,并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本集合计划进入清算程序。
本集合计划从 2025 年 5 月 24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管理人东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履行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集合计划情况
1、 集合计划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东莞证券德鑫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简称 东莞证券德鑫 3 个月定开债券
产品主代码 970160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3 个月定期开放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05 月 24 日
管理人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集合计划份额总额 245,873,587.19 份
集合计划合同存续期 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期
限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2、 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在承担合理风险和保持资
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资产配置,力争实现资产的长期稳定增
值。
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充分考虑集合计划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及流动
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资产的稳定增值。本集合
计划管理人在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
形势及微观市场的研究,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变化,分析债券市场
运行状况、研判市场风险,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实现
超越业绩基准的投资收益。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1.利率策略;2.久期策略;3.信用策略;4.债券选择策略;
5.信用债投资策略;6.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7.资
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集合计划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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