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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5 09:09:06 股吧网页版
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5

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更新)
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五年九月
第一部分集合计划的历史沿革
第二部分前言
第三部分释义
第四部分集合计划的基本情况
第五部分集合计划的存续
第六部分集合计划份额的中购与感回
第七部分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九部分管理人、托管人的史换条件和程序
第十部分集合计划的托管
第十一部分集合计划份额的登记
第十二部分集合计划的投资
第十三部分集合计划的财产
第十四部分集合计划资产估值
第十五部分集合计划费用与税收
第十六部分集合计划的收益与分配
第十七部分集合计划的会计与审计
第十八部分集合计划的信息被露
第十九部分合同的变更、终止与集合计划财产的清算
第二十部分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部分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第二十二部分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部分资产管理合同内容摘
第一部分集合计划的历史沿革
集合计划由原财达证券稳达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原集台计划”
变更而来
原集合计划为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2013年5月9日起开始募集,
2013年5月10日结东募集工作,并于2013年5月16正式成立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1月28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通
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规定,原集合计划己
完成产品的规范验收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合同变更。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自2022年3月28日起,《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原《财达证券稳达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
管理合同同口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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