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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21 07:37:02 股吧网页版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银河安益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21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银河安益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月17日在《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http:

//yhjh.chinastock.com.cn)发布了《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

开银河安益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

告》,并于2025年1月20日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发布了《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银河安益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

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银河安益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1月28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

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号,以下简称

《操作指引》)的规定,银河安益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或“银河安益9个月持有混合(FOF)”)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银

河安心收益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2〕69号)核准,由原银河安

心收益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规定(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变更而来,变更后的《银河安

益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

产管理合同》)于2022年3月2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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