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银河安益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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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1-21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银河安益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月17日在《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http:
//yhjh.chinastock.com.cn)发布了《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
开银河安益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
告》,并于2025年1月20日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发布了《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银河安益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
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银河安益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1月28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
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号,以下简称
《操作指引》)的规定,银河安益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或“银河安益9个月持有混合(FOF)”)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银
河安心收益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2〕69号)核准,由原银河安
心收益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规定(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变更而来,变更后的《银河安
益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
产管理合同》)于2022年3月2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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