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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21 09:04:12 股吧网页版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水星季季增利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1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银河水星季季增利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置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公司大集
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就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
(证监会公告(2018]3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河水里季季响利三个月
变动持有使券型集合该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
的相关约定,现将银河水星季季增利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木次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次持有人大会”或“会议”》的召开情况、表决结果、执议以及相关事限公
告如下
次份领持有人大会召开情况
集合计划的管理人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
以通讯开会方式名开了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银河水星季季增
利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养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资产管理合同并转型为私募资
管理计划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
会议表决投票起止时间为自2025年1月21日起,至2025年2月17日17: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计票时间
2025年2月19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银河水星季季增利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简称《公告》)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5年2月19日由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
在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北京观律师事务所
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议案
银河水星季季增利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资产管理合同
并转型为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四、备查文件
1、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银河水显季季
增利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报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银河水星季季
婚利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
公告
3、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景河水星季季
增利三个月滚动排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
公告
4、北京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北京观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河水星季季增利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台
资产管理计划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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