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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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07
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以及《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因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或“集合计划”)触发资产管理合同终止事由且无须另行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管理人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已经依法履行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资产管理合同。
本集合计划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5 年 5 月 9 日。自 2025 年 5 月 12 日起,本
集合计划进入清算程序。本集合计划自 2025 年 5 月 10 日(最后运作日次日)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清算结束日)期间进行了集合计划财产清算。
《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
算报告”)于 2025 年 8 月 6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于 2025 年 8 月 7 日由管理
人在规定网站向份额持有人公告。
根据本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在扣除管理费、其他负债等费用后,剩余资产
应按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截至 2025 年 8 月 7 日,本集合计划
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338,613.87 元。可分配的清算资金将于 2025 年 8 月 8
日自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投资者可以登陆管理人网站(https://yhjh.chinastock.com.cn)查询有关公告详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管理人客服电话 010-89623098 进行咨询。
本公告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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