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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0 09:06:34 股吧网页版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型为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不成功暨终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0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型
为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不成功暨终止的公告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旗下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系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银河优选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1】3700 号)核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规定(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参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的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根据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公司网站
(http://yhjh.chinastock.com.cn)发布的《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管理人有权在 2025 年
5 月 9 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办理强制赎回,截至 2025 年 5 月 9 日交易
时间结束后,本集合计划符合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要求的资产净值不满足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条件,无法转型为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据此,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自 2025 年 5 月 9 日终止。管理人
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成立本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履行本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程序。

重要提示:

1.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关公告可通过管理人公司网站( http://yhjh.chinastock.com.cn)和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管理人客服电话 010-89623098 进行咨询。

2.本集合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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