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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3 09:08:32 股吧网页版
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3


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清算报告

集合计划管理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5 年 10 月 9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5 年 10 月 23 日

目录

重要提示
一、集合计划概况
二、集合计划运作情况
三、财务会计报告
四、清算情况
五、备查文件

重要提示

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或“集合计划”)由民族证券现金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21]3421 号批准。《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或
“集合计划合同”)自 2022 年 01 月 17 日起生效。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为方正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托管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

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三部分 集合计划的基本情况”中“六、集合计划的存续期限”约定“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2025 年 7 月 17 日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第
十九部分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集合计划财产的清算”中“二、《资产管理合同》的终止事由”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资产管理合同》应当终止:3、《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前述约定,本集合计划
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已触发《资产管理合同》终止事由,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履行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资产管理合
同》,该事项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2025 年 7 月 17 日,管理人发
布《关于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
的公告》,本集合计划最后运作日为 2025 年 7 月 17 日,并自 2025 年 7 月 18 日
(含该日)起,本集合计划进入财产清算程序。

由集合计划管理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履行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一、集合计划概况

集合计划名称 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集合计划简称 方正证券现金港

集合计划主代码 970116

集合计划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集合计划投资目标 在不影响委托人正常证券交易的前提下,将集合计划资金投
向各类低风险高流动性固定收益类资产,获取一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本集合计划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七
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集合计划是一只货币型集合计划,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
低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集合计划、混合型基金、混合型集
合计划、股票型基金、股票型集合计划。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01 月 17 日

集合计划管理人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集合计划运作情况

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民族证券现金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原集合计划”)变更而来。

原集合计划为现金管理产品,由原管理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
立,自 2012 年 12 月 17 日起开始募集并于 2013 年 1 月 10 日结束募集,于 2013
年 1 月 11 日成立。

根据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核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等地收购 51 家分支机构的批复》(湘证监许可字[2018]11 号),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核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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