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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5 09:10:36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东证融汇鑫享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5

关于东证融汇鑫享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送出日期:2025年11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东证融汇鑫享 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东证融汇鑫享 3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 类集合计划份额代码:970098,C 类集合计划份额代码:970099,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持有人大会”或“会议”)的召开情况、表决结果、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情况

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与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东证融汇鑫享 3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并变更为东财鑫享 3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

会议表决投票起止时间为自 2025 年 10 月 25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23 日 17:00 止
(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计票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4 日。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证融汇鑫享 3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025 年 11 月 24 日,在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管理
人对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 2025 年 10 月 24 日,权益登记日本集合计划总
份额为 4,918,850,890.64 份。经统计,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所持有集合计划份额为 2,475,524,256.73 份,占权益登记日集合计划总份额的 50.327%,不小于权益登记日集合计划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
分之一),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

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为 2,474,891,399.04 份,占参加会议的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比例为 99.974%;反对票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为 620,268.51份,占参加会议的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比例为 0.025%;弃权票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为 12,589.18 份,占参加会议的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比例为 0.001%。

同意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的集合计划份额占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比例,达到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获得通过。本次持有人
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 10,000.00 元,律师费 30,000.00 元,合计 40,000.00 元,从集合
计划财产中列支。

二、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及《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
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即 2025 年 11 月 24 日)起生效,并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表决事项为管理人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在规定媒介上
刊登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证融汇鑫享 3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一《关于东证融汇鑫享 3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并变更为东财鑫享 3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后续安排

1、赎回选择期

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对于原份额持有人持有集合计划份额,管理人于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日设置5个交易日的赎回选择期。在赎回选择期
内赎回不受持有期限制且不收取赎回费。拟赎回集合计划份额的投资者应在不晚于2025年12月1日15:00前提交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时间,并自行通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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