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海证券海盈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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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1-06
关于东海证券海盈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旗下东海证券海盈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已触发合同终止情形,本集合计划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12月3日,并于2024年12月4日起进入清算期。
自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6日期间,本集合计划进行了财产清算。集合计划财产清算报告报监管机构备案后,管理人于2025年1月3日在规定网站上刊登了《东海证券海盈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12月6日(含)本集合计划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293,982.03元,将按本集合计划进入清算期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2024年12月6日(不含)至清算款实际划出日前一日(含)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等产生的利息88.08元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待结息日回款后再返还管理人。上述资金合计人民币294,070.11元将于2025年1月8日自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集合计划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人可拨打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531)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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