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海盈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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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1-03
东海证券海盈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报告集合计划管理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一、重要提示
东海证券海盈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由东海证
券东风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型变更而来。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12月3日发布《东海证券海盈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生效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海证券东风9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1〕2931号),“东海证券东风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
更为“东海证券海盈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后,本集合计划的托
管人、登记机构不变。自2021年12月3日起《东海证券海盈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集合计划合同》”)、《东海证券海盈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东海证券海盈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
书》正式生效。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根据《集合计划合同》“第四部分 集合计划的基本情况”中“六、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的约
定:“自《东海证券东风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生效至本合同终止之间的期限。本集合计
划自本集合计划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3年。”
截至2024年12月3日,本集合计划合同期限满3年,触发《集合计划合同》终止情形,《集
合计划合同》应当终止,且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本集合计划的最后运作日定
为2024年12月3日。
本集合计划于2024年12月4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本集合计划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
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12月4日组成本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履行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程
序,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
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集合计划概况
集合计划名称 东海证券海盈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集合计划简称 东海证券海盈3个月持有期
集合计划主代码 970080
集合计划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 2021年12月3日
集合计划管理人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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