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30 09:08:31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东证融汇成长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关于东证融汇成长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送出日期:2025年4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东证融汇成长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东证融汇成长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 类集合计划份额代码:970073,C 类集合计划份额代码:970074,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持有人大会”或“会议”)的召开情况、表决结果、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情况

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与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东证融汇成长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修订资产管理合同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

会议表决投票起止时间为自 2025 年 4 月 2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 17:00 止(以
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计票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9 日。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证融汇成长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
管理人对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 2025 年 3 月 25 日,权益登记日本集合计划总份
额为 124,326,621.59 份。经统计,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所持有集合计划份额为 62,939,333.49 份,占权益登记日集合计划总份额的 50.62%,不小于权益登记日集合计划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

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为 61,901,586.01 份,占参加会议的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比例为 98.35%;反对票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为 307,117.11 份,占参加会议的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比例为 0.49%;弃权票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为 730,630.37 份,占参加会议的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比例为1.16%。

同意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的集合计划份额占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比例,达到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获得通过。本次持有人
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 10,000.00 元,律师费 30,000.00 元,合计 40,000.00 元,由本集
合计划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即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生效,
并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表决事项为管理人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在规定媒介上刊
登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证融汇成长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一《关于东证融汇成长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修订资产管理合同的议案》。

三.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议案修改法律文件,修改后的《东证融汇成长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托管协议于2025年4月30日起正式生效,本集合计划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将根据上述修改同步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证融汇成长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证融汇成长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证融汇成长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