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证券合赢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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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19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证券合赢添利债
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和
2025 年 8 月 18 日在《证券日报》及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官网(https://www.hazq.com/zg/home/index.shtml)公布《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证券合赢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和《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证券合赢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证券合赢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发布的《证券公
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 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的规定,华安证券合赢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经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9 月 3 日《关于准予华安理财合赢 9 号债券型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1】2811 号)
准予,由华安理财合赢 9 号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华安证券合赢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以下
简称“《资产管理合同》”)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生效。
本集合计划原管理人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集合计划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华安证券于 2023 年 9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25 号),核准华安证券通过设立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集合计划管理人”)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我公司于 2024 年7 月 22 日正式展业,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相应由华安证券变更为我公司。
根据《操作指引》及《资产管理合同》“第五部分 集合
计划的存续”对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的约定“本集合计划自
本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本集合计
划自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后,按
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因此本集合计划将于 2025 年9 月 23 日到期。(如本集合计划延长存续期限的,以延长后的存续期限为准。)
鉴于以上情况,综合考虑份额持有人需求及本集合计划的长远发展,为充分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管理人经与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集合计划管理人由我公司变更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富基金”),将华安证券合赢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拟相应转型变更为华富安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8 月 22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21 日 17:00 止(具体不同方式的送达时间以本
公告规定的时间为准)。
3、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及联系方式如下:
管理人: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路 198 号 B1 座
电话:0551-65980158
传真:0551-65980155
联系人:秦磁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https://www.hazq.com/zg/home/index.shtml
邮政编码:23000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华安证券合赢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非纸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
非纸质形式的表决票按本公告的规定对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进行表决。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318】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华安证券合赢添利债券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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