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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1 09:09:39 股吧网页版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达丰睿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达丰睿六个月持有期债
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的提示性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8年 11 月 28 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 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的规定,信达丰睿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经中国证监会 2020年 11 月 12 日《关于准予信达步步为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0〕3037 号)准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信达丰睿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
“《集合计划合同》”)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生效。

根据《操作指引》及《集合计划合同》对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的约定“本集合计划自本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2025年9月30日”,
本集合计划将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集合计划合同》的约定,为充分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我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集合计划变更注册的申请,将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变更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澳亚基金”),并申请将本集合计划变更注册为信澳丰睿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 8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准予信达丰睿六个月
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1632 号),准予本集合计划变更注册。

现管理人特就本集合计划变更注册事项提示如下,请各位投资者仔细阅读并充分评估:

一、本次变更主要内容及程序

1.名称变化:由信达丰睿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信澳丰睿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管理人变化:由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产品类别变化:由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基金经理变化:由王琳、徐华变更为宋加旺。

5.在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之“信用债投资策略”中补充本基金投资信用债的信用评级和比例限制。

6.将管理费年费率由 0.60%调整至 0.30%。

7.根据《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调整估值方法。
8.变更注册前原份额转换为 A 类基金份额;增加不收取申购费,按 0.2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C 类基金份额。

9.增加侧袋机制。

10.其他与上述修改相关、因法律法规更新及完善本基金实际运作而相应作出的修改。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第八部分“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约定:“在法律法规规定和《集合计划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集合计划管理人和集合计划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7)集合计划管理人更换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独资或控股设立的子公司;”,本次拟将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变更为我公司控股的信达澳亚基金,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集合计划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详见附件。

二、持有人权利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份额持有人权利,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我公司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保障份额持有人权利。对于不同意变更的份额持有人,我公司将设置特别赎回开放期,保障份额持有人退出权利。

2.特别赎回开放期

我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2025 年 9 月 15 日设置特别赎回开放
期。特别赎回开放期期间,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均可提出赎回申请,在此期间的赎回不收取赎回费。

三、本集合计划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安排

1.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本集合计划已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

2.特别提示投资者:特别赎回开放期结束后,本集合计划将暂停
赎回,拟赎回份额的投资者应不晚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 15:00 前提
交赎回申请。后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以基金管理人信达澳亚基金网站(www.fscinda.com)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合理安排。

四、《信澳丰睿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交易业务申请,份额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份额对应的基金管理人为信达澳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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