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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2 11:13:53 股吧网页版
申万宏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申万宏源红利成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合同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30

申万宏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 为申万宏源红利成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合同生效公告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宏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及《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宏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
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截至指定转换日 2025 年 6 月 27 日,
同时满足以下特定条件的份额持有人为 7 人,且同时满足以下特定条件的份额持有人当日份额合计为 15,586,286.85 份,资产净值合计高于 1,000 万元:

(1)在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期间,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出具了有效表决意见,同意将申万宏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申万宏源红利成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红利成长混合”或“本集合计划”);

(2)在 2025 年 6 月 27 日(含)前完成合格投资者认证,且风险等级与转
型后红利成长混合风险等级匹配,并完成《申万宏源红利成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红利成长混合资管合同》”)签署;

(3)截至 2025 年 6 月 27 日,持有份额的资产净值在当日保持 40 万元(含)
及以上。

故申万宏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转换集合计划运作方式为私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红利成长混合资管合同》自2025年6月30日起生效,原《申万宏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同日失效。

满足特定条件的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份额已于2025年6月27日以当日单位净值转换为红利成长混合的份额。由于《红利成长混合资管合同》约定,集合计划存续期间,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红利成长混合的份额合计不得超过集合计划总份额的 40%。在指定转换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红利成长混合的份额超过集合计划总份额 40%的部分已被以
当日单位净值强制退出,强制退出后,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参与红利成长混合份额为 6,234,514.74 份,占比 40%。

鉴于关联方、从业人员参与了本集合计划,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我司将对本集合计划相关账户进行监控,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本次管理人关联方、从业人员参与情况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管理人内部制度规定。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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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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