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宜安香港基金:2025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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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2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2025年8月摩根宜安香港基金
内地与香港互认基金系列
仅供中国内地公众查阅
基金管理人:摩根资产管理(亚太)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投资者客户服务热线:400-889-4888
内地代理人网址:am.jpmorgan.com/cn
重要提示
1. 摩根宜安香港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香港互认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内地公开销售。本基金于2024年6月28日经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003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于内地销售的注册,并不
表明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2. 本基金已获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以下简称“香港积金局”)认可为核准汇集
投资基金,以及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认可为
单位信托形式的集体投资计划(内地称集合投资计划)。香港证监会的认可及/或香港积
金局的批准并非对本基金作出推介或背书,亦不是对本基金的商业利弊或表现作出保
证。香港证监会的认可及/或香港积金局的批准并不表示本基金适合所有投资者,或认
同本基金适合任何个别投资者或任何类别的投资者。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摩根资产管理(亚太)有限公司(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Asia
Pacific) Limited,以下简称“管理人”),受托人为Cititrust Limited(花旗信托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受托人”),内地代理人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
根基金”)。
4. 本基金为常规的股票型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开放式。
5. 本基金在内地销售的份额类别:本基金可在内地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为摩根宜安香港
-PRC人民币对冲份额(累计)、摩根宜安香港-PRC人民币份额(累计)、摩根宜安香港
-PRC美元份额(累计)和摩根宜安香港-PRC港元份额(累计)。
本基金已于2024年12月17日在内地公开销售,已公开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为摩根宜安
香港-PRC人民币对冲份额(累计)和摩根宜安香港-PRC人民币份额(累计)。
本基金本次在内地公开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为摩根宜安香港-PRC美元份额(累计)。
本基金可在法律法规允许以及条件成熟的前提下,视情况在内地销售其余基金份额类
别,具体销售安排详见管理人或内地代理人的公告。
6. 本基金摩根宜安香港-PRC美元份额(累计)的基金代码为:968160。
7.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基金摩根宜安香港-PRC美元份额(累计)的内地销售机构为
摩根基金。
管理人或内地代理人可不时变更或增减内地销售机构,并予以公示。内地销售机构可
能调整部分基金销售网点或销售平台,具体网点及平台名单及开户申购事项详见内地
销售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内地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具体以内地销售机构规定
为准。
8. 本基金摩根宜安香港-PRC美元份额(累计)在内地公开销售的开始日期为:2025年8月
27日
9. 本基金的内地销售开放日是指香港和中国内地的银行进行正常银行业务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合称“沪深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且依管理人之意
见,该等日期为本基金所有或部分投资的报价、上市或买卖可以正常交易的日子。
10. 本基金的内地销售对象为符合内地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基金的自然人、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但美国人士(“美国人士”的含义参见本基金基金
说明书第二章)除外。
11. 内地投资者通过摩根基金申购摩根宜安香港-PRC美元份额(累计)的首次申购单笔最
低金额为10美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美元。内地投资者通过摩根基金申购摩
根宜安香港-PRC美元份额(累计)的最低持有份额要求为1份基金份额。内地投资者通
过内地销售机构赎回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不得少于1份,但如因特殊原因导致内地投资
者的基金账户份额低于1份的,其仅可以发起全部份额的赎回申请。内地投资者赎回其
基金账户中的部分基金份额的,其基金账户中的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相关内地销售
机构要求的最低持有额,否则该部分赎回可能不成立,其应调整拟赎回的基金份额数
量,或一次性全部赎回。经管理人认可,内地销售机构可不时调整单笔最低申购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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