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银香港全天候亚洲债券基金修改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并开通基金份额转换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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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06
1关于中银香港全天候亚洲债券基金
修改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
并开通基金份额转换业务的公告
本公告乃重要文件, 请投资者即时关注。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
应咨询有关的专业顾问及内地代理人。
中银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本公告所载内容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
出一切合理查证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并未遗漏可能导致误导性陈述的其他事
实。
除本公告另行界定,本公告的术语应具有中银香港全天候亚洲债券基金( “本基
金” )适用于内地销售的《中银香港盈荟系列-中银香港全天候亚洲债券基金招募说明
书》(“ 《招募说明书》 ”)所界定的相同涵义。
一. 开通基金份额转换业务
基金管理人已决定自 2026 年 3 月 10 日起开通本基金在内地的基金份额转换
业务。 需要说明的是, 虽然本基金允许本基金内份额类别转换及不同基金之间
份额类别转换,但是本基金在内地目前仅开通本基金内份额类别转换业务。 如
本基金后续开通不同基金之间份额类别转换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二. 基金份额转换的业务规则
本基金在内地的销售开通基金份额转换业务, 允许本基金在内地销售的不同份
额类别之间进行转换(“本基金内份额类别转换”),亦允许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并获准在内地销售
的基金的基金份额之间进行转换(“不同基金之间份额类别转换”)。转出的基
金份额及转入的基金份额应由同一名义持有人代为持有, 且转出的基金份额及
转入的基金份额应是记录于同一内地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份额转
换须在以同一货币计价的份额类别之间作出。
1. 转换的场所
就本基金内份额类别转换而言,转换申请应在同时销售涉及转换的本基
2
金不同份额类别的内地销售机构进行。就不同基金之间份额类别转换而
言,转换申请应在同时销售本基金与转出或转入基金的内地销售机构进
行。
2. 转换的交易日及时间
就本基金内份额类别转换而言,内地投资者应在本基金某一特定交易日
的申请截止时间前向内地销售机构申请份额转换。于该时间后提交的份
额转换申请,将视为在本基金下一个交易日提出的申请。
就不同基金之间份额类别转换而言,内地投资者应在本基金与转出或转
入基金同时开放交易的某一特定交易日( “共同交易日” )的申请截止时间
前向内地销售机构申请份额转换。于该时间后提交的份额转换申请,将
视为在下一个共同交易日提出的申请。如果涉及转换的任一基金不处于
开放交易的状态(例如拟转出的基金暂停赎回或拟转入的基金暂停申购),
则份额转换申请无效。
3. 份额转换的计算
(1) 转换方式
转换实行“份额转换”原则,即转换以份额申请。
(2) 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最高不超过转入份额申购价的 5.25%,现时最高费率为 3%。
目前本基金在内地暂不收取转换费。基金管理人可在根据本基金的
法律文件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在前述转换费率范围内变更基金转
换费率。
基金管理人或内地销售机构将保留转换费用归其使用及受益。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调整本基金转换费用
的计算方法并进行公告。
(3) 转入份额的计算
转出总金额 = 转出份额 × 转换申请日转出份额类别的份额净值
3
净转入金额 = 转出总金额 / (1 + 转换费率)
转换费用 = 转出总金额 – 净转入金额
转入份额 = 转出总金额 / [转换申请日转入份额类别的份额净值
x (1 + 转换费率)]
转入份额的确认将计至小数点后第二位,余下尾数去掉,而由此产
生的任何余额将由本基金予以保留。
4. 转换数额的限制
份额转换的总转入金额不得低于拟转入的相关份额类别的最低申购金额。
若总转入金额低于该最低申购金额的,基金管理人将有权通知具体的内
地销售机构对该低于最低申购金额的转换申请予以全部拒绝。
份额转出后,在转出基金的相关份额类别中的剩余份额的数量不得低于
该基金的最低持有量。若转换申请导致所持转出基金的相关份额类别的
剩余份额的数量少于该最低持有量的,基金管理人有权要求剩余的基金
份额应一并被全部转出。
若转入基金设有单日最高申购金额,基金管理人将有权通知具体的内地
销售机构对该笔触发超过最高申购金额上限的转换申请予以全部拒绝。
如内地销售机构对于转换数额设有限制,内地投资者也应遵守内地销售
机构的相关要求。
5. 转换申请的确认
本基金将以相关交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内地销售机构受理有效份额转
换申请的当天作为份额转换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的内地
登记结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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