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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07 09:11:12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华夏精选基金-华夏精选固定收益配置基金修改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并开通内地基金份额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07

关于华夏精选基金-华夏精选固定收益配置基金修改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
并开通内地基金份额转换业务的公告

本公告乃重要文件,请投资者即时关注。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财务意见和/或法律意见。
本公告所包含的术语与华夏精选基金-华夏精选固定收益配置基金(“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华夏精选基金-华夏精选固定收益配置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内的术语具有相同涵义。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对本公告所载内容于发布日期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本公告旨在告知内地投资者有关本基金的以下更新,以及开通本基金内地基金份额转换业务的安排,该等更新及内地基金份额转换业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及开通。
一. 新增内地基金份额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管理人已决定开通本基金在内地的基金份额转换业务,具体业务规则如下:

本基金在内地的销售开通基金份额转换业务,允许本基金在内地销售的不同份额类别
之间进行转换(“本基金内份额类别转换”),亦允许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并获准在内地销售的基金的基金份额之
间进行转换(“不同基金之间份额类别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及转入的基金份额应
由同一名义持有人代为持有,且转出的基金份额及转入的基金份额应是记录于同一内
地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份额转换须在以同一货币计价的份额类别之间作
出。

1. 转换的场所

就本基金内份额类别转换而言,转换申请应在同时销售涉及转换的本基金不同份
额类别的内地销售机构进行。就不同基金之间份额类别转换而言,转换申请应在
同时销售本基金与转出或转入基金的内地销售机构进行。

2. 转换的交易日及时间

就本基金内份额类别转换而言,内地投资者应在本基金某一特定交易日的申请截
止时间前向内地销售机构申请份额转换。于该时间后提交的份额转换申请,将视
为在本基金下一个交易日提出的申请。

就不同基金之间份额类别转换而言,内地投资者应在本基金与转出或转入基金同
时开放交易的某一特定交易日(“共同交易日”)的申请截止时间前向内地销售机
构申请份额转换。于该时间后提交的份额转换申请,将视为在下一个共同交易日
提出的申请。如果涉及转换的任一基金不处于开放交易的状态(例如拟转出的基金
暂停赎回或拟转入的基金暂停申购),则份额转换申请无效。
3. 转换份额的计算

(1) 转换方式

转换实行“份额转换”原则,即转换以份额申请。

(2) 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由转出费用(即转出份额的赎回费)(如有)及转出份额与转入份额的
申购补差费(如有)构成。当转出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低于转入份额类别的申
购费率时,则收取申购补差费;当转出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
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时,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本基金目前的赎回费率为 0%。具体申购补差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及内地代理
人根据转出份额类别与转入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差异确定。在此情况下,转
换费用应不超过转出总金额的 1%。

内地销售机构将保留转换费用归其所有或使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相关程序
后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调整本基金转换费用的计算方法并进行公告。

(3) 转入份额的计算

转出费用 = 转出份额 x 转出份额类别的份额净值 x 转出份额类别的赎回
费率

转出总金额 = 转出份额 x 转出份额类别的份额净值

净转出金额 = 转出总金额 – 转出费用

总转入金额 = 净转出金额

申购补差费 = 总转入金额 x 申购补差费率 / (1 + 申购补差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 = 转出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与转入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之差)
申购补差费应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

净转入金额 = 总转入金额 - 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 / 转入份额类别的份额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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