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增加销售机构公告-国泰君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3
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关于新增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海通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内地销售机构
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海通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海通国际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订销售协议,海通国际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决定自2025年3月14日起,新增国泰君安为本基金的内地销售机构,并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国泰君安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健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二、申购及追加申购限额
内地投资者通过国泰君安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追加申购的单笔最
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内地投资者可通过国泰君安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
金额,由国泰君安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内地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
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 定期定额投资每期固定申购金额:内地投资者通过国泰君安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每期固定申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元。国泰君安将按照与内地投资者申请时所
约定的每期扣款日、每期固定申购金额扣款,并按照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
交易时间提交申请。
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他具体规则或以上规则的变更详见国泰君安的有关业务规则
或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 投 资 者 在 办 理 基 金 交 易 前 , 请 仔 细 阅 读 登 载 在 中 国 内 地 代 理 人 网 站
(http://www.ccb.com)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
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若《招募说明书》及/或《产品资料
概要》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其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征、法律法规适用与内地基金
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法律文件及公告中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
投资决策。
3. 风险提示:投资涉及风险。投资前请参阅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包括本基金的主要风
险及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价值及收益可出现波动,投资者的投资并无保
证,过去的业绩并不预示未来表现。汇率波动可导致有关海外投资的价值升跌。本
基金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的香港基金,在内地市场
向公众销售,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告中所述基金的风险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2. 中国内地代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址:http://www.ccb.com
特此公告。
海通国际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