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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6:46:15 股吧网页版
汇丰亚太股票(日本除外)专注波幅基金关于修改信托契约及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汇丰亚太股票(日本除外)专注波幅基金

关于修改信托契约及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汇丰亚太股票(日本除外)专注波幅基金(“本基金”)的简体中文版《信托契约》及《汇丰亚太股票(日本除外)专注波幅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作出如下修订:
一. 管理人董事名单的更新

对《招募说明书》所载的管理人董事名单进行更新,以反映MichaelCROSS获委任为管理人
的董事。
二. 与汇丰集合投资信托下新设立的汇丰美国动态机遇股票基金(“该基金”)有关的更新

1. 在《信托契约》第2.3A条新增关于该基金于2025年4月2日成立的提述;

2. 在《招募说明书》之第二部分《汇丰集合投资信托基金说明书》增加该基金的相关信息,
包括:

(a) 于“可提供的子基金名单”中增加该基金;

(b) 增加该基金的终止情形。在该基金的资产净值总额低于5,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时,
管理人可终止该基金;

(c) 增加该基金的认购费/申购费。该基金的认购费/申购费占认购金额/申购金额的百分
比不超过4.50%;

(d) 增加该基金的估算成立成本。该基金的估算成立成本为49,000美元。

需要说明的是,该基金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注册,未在内地公开
销售,上述修订仅与该基金有关,对本基金内地投资者未有影响。

三. 其他更新

1. 根据《信托契约》对赎回费的规定,在《招募说明书》之第一部分《关于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专注波幅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及第二部分《汇丰集合投资信托基
金说明书》的赎回费率处明确管理人有权收取不超过每份额赎回价3.0%的赎回费。为免
疑义,本基金目前仍不收取赎回费;

2. 对《招募说明书》之第二部分《汇丰集合投资信托基金说明书》所载的对加拿大居民的
销售注意事项进行更新;

3. 在《招募说明书》之第二部分《汇丰集合投资信托基金说明书》“类别的说明”一节补
充以日元计价的A类份额的最低持有额、最低追加认购/申购金额及最低部分赎回金额。
需要说明的是,本基金在内地目前未销售日元计价的份额类别,故该修订对本基金内地
投资者未有影响;

4.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基金下其他两只子基金的成立成本现已摊销完成,据此,对《招募说
明书》之第二部分《汇丰集合投资信托基金说明书》所载的“摊销成立成本”一节进行
更新;

5. 在《招募说明书》之第二部分《汇丰集合投资信托基金说明书》“税务”一节,对香港
印花税及中国内地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进行更新。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中国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www.hsbcjt.cn)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
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其投资运作、风险特征、法律法规适用等与内
地基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包括当中的风险揭示
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中国内地代理人的客服电话8621-20376888垂询相关事宜,或访问本
基金中国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hsbcjt.cn)查询。
风险提示
1.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
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前请参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
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
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2. 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内地公开销售的香港互认
基金。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特此公告。

汇丰投资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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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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