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办理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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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03
关于终止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办理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地代理人”)作为施罗德亚洲高息股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内地代理人,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决定
自 2025 年 7 月 3 日起终止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办理施罗德亚洲高息股债
基金内地相关销售业务,请投资者妥善作好交易安排。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388
网址:www.uobchina.com.cn
2. 内地代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就本公告内容之准确性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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