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罗德亚洲高息股债基金修改基金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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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23
关于施罗德亚洲高息股债基金
修改基金文件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告为重要文件。请投资者务必关注及详阅本公告。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作为施罗德亚洲高息股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所载内容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在进行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尽其所知所信,本公告并未遗漏令本公告含有任何误导性陈述的其他事实。
施罗德亚洲高息股债基金(“本基金”)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7]767 号文获准在中国内地注册及销售,并自 2017 年 7 月 28 日起在内地
公开销售。
本公告旨在告知内地投资者有关本基金在香港处于恶劣天气情况1的日子(“恶劣天气日
子”)的最新交易安排,有关安排自 2024 年 9 月 23 日(“生效日期”)起生效。
目前,香港证券及衍生工具市场在恶劣天气情况下会停市。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已宣布,自生效日期起,其将实施维持香港证券及衍生工具市场在恶劣天气情况下正常运作的安排(“恶劣天气下进行交易”)。
鉴于实施恶劣天气下进行交易,自生效日期起,就本基金在香港的销售而言,本基金一般将在恶劣天气日子开放交易(即份额的认/申购、赎回及转换),但须遵守本基金销售文件所载的交易截止时间及程序。
就本基金在香港的销售而言,在恶劣天气日子对本基金进行交易将取决于服务提供商(如结算银行或销售机构)的营运支持。因此,香港投资者在发出对本基金份额进行交易的指令前,应向相关服务提供商查询(i)其内部交易截止时间(可能早于本基金的交易截止时间)及(ii)其在恶劣天气日子提供的服务。
内地投资者请注意,就本基金在内地的销售而言,内地投资者仅可在本基金的内地交易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内地交易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香港交易日。有关本基金在内地销售的具体安排,请参阅本基金的中国内地补充说明文件。
除上文所述变更外,本基金的所有其他主要特点,包括费用水平、费用结构、本基金的管理方式及风险概况均保持不变。上述变更对本基金内地投资者的权利或利益并无任何不利影响。
一. 文件的查阅
本基金的销售文件(包括适用于内地销售的中国内地补充说明文件、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国内地产品资料概要)及简体中文版信托契约将于适当时候作出修订以反映上文所载
的适用变更。内地投资者应查阅本基金的销售文件及简体中文版信托契约(于适当时候1 恶劣天气指香港天文台发出八号或以上台风讯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或香港政府作出“极端情况”公告的情况。
予以修订)以了解进一步详情。
本基金的销售文件及简体中文版信托契约(经修订)将载于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www.fund001.com。请浏览该网站以了解更多详情。
二. 内地投资者可通过内地代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有关事项: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
电子邮箱:services@jysld.com
网址:www.fund001.com
风险提示:内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信托契约、中国内地补充说明文件、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中国内地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本基金依照香港法律设立,其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规范适用香港法律及香港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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