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7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 -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本基金”)
此乃重要文件,务请投资者实时关注。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意见。
若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使用的术语应具有《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所界定的相同含义。
投资者请注意,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 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者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详阅《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招募说 明书》(“《招募说明书》”)、《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产品资料概要》”)及 《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风险 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内地公开 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关于修订《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自 2025 年 12 月 8 日起,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将作出修订以反映目标基金的更新。
目标基金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起可订立证券借贷交易,最高比例及预期比例可达其资产净值的 10%。
该等变更不会导致本基金的总体风险状况产生重大变化,且该等变更对投资者的权利及利益并无实质不利影响。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将于2025年12月8日起作出修订以反映上述变更。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站(http://www.ccb.com)的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其投资运作、风险特征、法律法规适用等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
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包括当中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95533或通过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客户服务电子邮箱
ccbkf.zh@ccb.com垂询相关事宜,或访问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站(http://www.ccb.com)查询。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所载资料于其发布之日之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