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信安泰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鹏华安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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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3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信安泰中短 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鹏 华安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资管”)已就旗下国信安泰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变更为鹏华安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于2025年10月20日表决通过了前述议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同日起生效。根据业务实际交接情况与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即2025年10月31日)起,国信安泰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正式变更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国信安泰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鹏华安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变更信息
(一)产品基本信息
变更前产品信息 变更后产品信息 变更后基金经理
国信安泰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 鹏华安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计划 (A类基金份额简称:“鹏华安泰中短债债券A”,C
类基金份额简称:“鹏华安泰中短债债券C”;A类 林艺杰
(集合计划份额代码 :A类933333/C类 基金份额代码:025629,C 类基金份额代码:
970200)
025630)
(二)《国信安泰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集合计划合同》”)等法律文件修改要点
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产品名称由“国信安泰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鹏华安泰中短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2、将管理人由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调整存续期限
由“本集合计划自本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3年,本集合计划自集合计划合同生效 日起3年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调整为“不定期”。
4、修改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等和投资相关的条款。
(1)调整投资目标
原投资目标: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债券资产,重点投资中短债主题,在保持集合计划资产流动性和严格控制 集合计划资产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追求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健 增值。
修改为:
本基金主要通过重点投资中短期债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 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2)根据本集合计划变更的实际情况,相应调整投资策略。
(3)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原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5%+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修改为:
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8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5、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原申购费率(适用于A类份额):
单笔申购金额(含申购费,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30%
100万元≤M<300万元 0.20%
300万元≤M<1000万元 0.10%
M≥1000万元 1000元/笔
修改为(适用于A类份额):
申购金额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 < 100万 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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