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金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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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0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金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在管理人网站
(http://www.cicc.com)及《上海证券报》披露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金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计划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在上述网站和报刊上发布了《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金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金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
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 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的规定,中金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经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11 月 6
日《关于准予中金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0]2986号)准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中金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生效。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集合计划管理人”或“管理人”),集合计划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合计 划托管人”或“托管人”)。根据《操作指引》及《资
产管理合同》对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的约定,本集合计划将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到期。
鉴于以上情况,为充分保护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集合计划变更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中金进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有关事项,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9 月 8 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16 日
17: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或以集合计划管理人指定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表决截止日后 2 个工作日内
4、会议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集合计划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三期 B 座 42 层
邮政编码:100004
联系人: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直销中心
联系电话:800-810-8802(固话用户免费) |(010)6505-0105(直线)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中金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中金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中金进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中金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中金进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说明》(见附件二)
三、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5 年 9 月 5 日,即在 2025 年 9 月 5 日交易时
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全体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http://www.cicc.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指本人在销售机构开户或参与本集合计划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如前述证件或证明有更新,需提供最新)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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