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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2 07:27:09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下调长江货币管家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适用费率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2


关于下调长江货币管家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适用费率公告
1、 管理费调整方案

基金名称 长江货币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长江货币管家

基金主代码 89001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7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江货币管家货币市
公告依据 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长
江货币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募说明书》”)

管理费下调起始日期 2025年09月01日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关于管理费的相
关约定:“若按0.90%的管理费计算的当日7日年化暂估
收益率小于或等于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活期存款利
率(税后)的2倍,基金管理人于当日将本基金的管理费
下调为0.25%,以降低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为负并引发
销售机构交收透支的风险。至上述情况消除当日,基金
调整原因 管理人恢复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9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基金管理人应在上述费率调整情况发生后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因
发生上述情况,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09月01日起将管理
费率下调至0.25%/年。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待上述情况消除后,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发布管理费率恢复至0.90%/年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2)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zcgl.com或拨打客服热线4001-166-866咨询相关事宜。

(3)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因此,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本基金运作情况调整后续管理费,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4)本基金是以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为管理对象的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不等于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本基金可能会给投资者证券交易、取款等带来习惯改变。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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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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