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变更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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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8
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审财务报表
2025年9月24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 - 4
二、 已审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5
利润表 6
净资产变动表 7
财务报表附注 8 - 27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09677_G86号
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全体份额持有人: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财务报表,
包括2025年9月24日的资产负债表,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24日止期间的利润
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财务
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二对编制基础的说明。广发资管核心
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是为了按照《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要求,将管理人职责终止时的集合计
划财务报表予以公告及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
案。因此,财务报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09677_G86号
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四、其他事项——对审计报告使用的限制
我们的报告仅供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
人、托管人、份额持有人及中国证监会使用,而不应为除管理人、托管人、份额持有
人及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方使用。
五、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包括确定该编制基
础对于在具体情况下编制财务报表是可以接受的),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
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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