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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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15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集合合同》”)的有
关约定,现将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集合计划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5年6月16日起至
2025年8月12日15:00止。2025年8月14日,在本集合计划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
表的监督下,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
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参加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共计442,
836,570.34份,占权益登记日(2025年6月13日)集合计划总份额827,414,602.84份的53.52%,满足法定开
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集合合同》的有关约定。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
人并变更注册为广发乾享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份额持有人及
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398,510,063.87份集合计划份额同意,9,277,309.35份集合
计划份额反对,35,049,197.12份集合计划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集合计划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
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表决权的89.99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合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会议议
案获得通过。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2000元,公证费7000元,合计为19000元,以上费用从本集合计划资产
列支。
二、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份额持有人会议决议的生效日为2025年8月14日,管
理人将自决议生效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份额持有人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详见本公司于
2025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https://www.gfam.com.cn/)刊登的《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
东)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公告》。
本次生效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份额持有人、管理人、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三、后续安排
1、赎回选择期
本集合计划安排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9月12日为赎回选择期,以供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做出选
择(如赎回、转出等),本集合计划份额在此期间的赎回、转出不受一年最短持有期限限制。在赎回选择期
期间,由于需应对赎回、转出等情况,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同意豁免《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
例限制等条款。
2、选择期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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