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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7 09:12:39 股吧网页版
关于光大阳光香港精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7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光大阳光香港精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光大阳光香港精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光大阳光香港精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现将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光大阳光香港精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以下简称“本计划”,A 类美元份额代码:862011,A 类人民币份额代码:862001,C 类人民币份额代码:862012)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计划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光大阳光香港精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变更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光大保德信阳光香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议案”),并由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本计划登
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计划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送达起止时间从 2025 年 9 月 15 日 9:00 起至 2025
年 11 月 4 日 17:00 止(纸质表决票以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网络投票、
录音电话投票及短信投票以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计票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由本计划的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计划的托管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截至权益登记日,本计划总份额总计有 375,442,884.36 份。参加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为231,169,245.94 份,占权益登记日集合计划总份额的 61.57%,符合法定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为 209,725,195.02 份,反对票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为 1,481,434.55 份,弃权票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为 19,962,616.37 份。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集合计划份额占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的 90.72%,达到参加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10,000.00 元,律师费 20,000.00 元,合计
30,000.00 元由本计划财产承担。
二、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表
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管理人将自该日起 5 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后续安排
1、赎回选择期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对于原份额持有人持有集合计划份额,
管理人于 2025 年 11月 7日至 2025年 11月 13日设置 5 个交易日的赎回选择期,
以供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如赎回、转换转出等)。拟赎回、转出集合计划份额
的投资者应在不晚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 15:00 前提交赎回、转出申请。请投资
者合理安排时间,并自行通过本计划销售机构办理赎回、转出所持有的本计划份额的相关事宜。

在赎回选择期间未赎回、未转出的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份额将默认结转
为光大保德信阳光香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在赎回选择期期间,由于需赎回、转出等情况,根据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集合计划管理人可豁免《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
2、本计划变更管理人及变更事项的相关安排

赎回选择期结束后,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执行本计划的正式转型。本计划将于 2025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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