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阳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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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5
光大阳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光大阳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光大阳光3个月持有(FOF)
基金主代码 860022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光大阳光3个月持有期混
公告依据 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光大阳光
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 基金(FOF) 集 合资 产 管 理计划招募说明书》
等
恢复申购日 2025年4月15日
恢复相关业务 恢 复 转 换 转 2025年4月15日
的日期及原因 入日
说明 恢 复 定 期 定
额投资日 2025年4月15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光大阳光3个月持有(FOF)A 光大阳光3个月持有(F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860022 860063
该分级基金是否恢复申购、转 是 是
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决定从2025年4月15日(含)起,光大阳光3个月持有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所有销售机构恢复接受本计划A类、C类份额的申购(含转
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
(2)投资者可登陆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25咨询相关信息。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投资于上述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
读集合计划的产品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听取销售机构的适当性
意见,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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