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证全指食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通网下股票认购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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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证全指食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通网下股票认购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开通鹏华中证全指食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认购代码:560133,基金代码:560130,以下简称“本基金”)网下股票认购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购时间
发售代理机构业务办理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00-3: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具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如本基金募集时间发生变化,则网下股票认购业务办理时间也将做出相应调整,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后续公告为准。
二、开户与认购
1、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简称“上海证券账户”)。
已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尚无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1)如投资人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使用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如投资人需要使用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
(2)如投资人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1
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3)已购买过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人,其所持有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2、认购限额: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于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和已经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具体名单以下述网下股票认购清单为准)。单
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部分须为 100 股的整数倍。投资人可多次提交
认购申请,累计申报数不设上限。
3、认购手续: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股票。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三、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 20 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在募集期结束后,有效认购申请认购份额总额不超过 20 亿份(折合为金额 20 亿元人民币),基
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募集期结束后,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 20 亿份,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依法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认购申请确认份额不受募集最低限额的限制,将按照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对每笔有效认购申请份额进行部分确认处理,因对每笔认购明细处理的精度等原因,最终确认的累计有效认购份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可能会略微超过 20 亿份。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另请投资者注意,因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认购确认方式,将导致募集期内认购确认份额低于认购申请份额,可能会出现认购确认份额对应的认购费率高于认购申请份额对应的认购费率的情形。
四、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份额 S(份) 认购费率
S<50 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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