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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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2-19
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5 年 2 月 13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5 年 2 月 19 日
§1 重要提示
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5]919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270,946,626.82份,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500367号验资报告。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9日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发布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盈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以下简称“《决议生效公告》”),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5 年 1 月
22 日,自 2025 年 1 月 23 日起进入清算期。
由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信利盈混合
基金主代码 51996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6 月 9 日
报告期末(2025 年 1 月 22 日)基金 3,133,709.98 份
份额总额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
下,通过专业化研究分析,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
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 GDP
增长率、CPI 走势、M2 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
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税收、货币、
汇率政策等),并结合美林时钟等科学严谨的资产配置模
型,动态评估不同资产大类在不同时期的投资价值及其
风险收益特征,追求股票、债券和货币等大类资产的灵
活配置和稳健的绝对收益目标。
2、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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