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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6 18:34:18 股吧网页版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保理借款情况的临时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7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保理借款情况的临时公告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 REITs 名称 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中航京能光伏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508096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3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
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上
公告依据 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
规则适用指引第 5 号——临时报告(试行)》等法律法规
以及《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更新

二、涉及的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本基金持有的基础设施资产包括榆林市江山永宸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江
山永宸”)持有的位于榆林市榆阳区小壕兔乡的榆林市榆阳区 300MWp 光伏发电
项目和湖北晶泰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简称“湖北晶泰”)持有的位于湖北省随州
市淅河镇的湖北晶泰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100MWp 光伏发电项目。

江山永宸、湖北晶泰均以绿色低碳的光伏电力电量为主要产品,分别通过国
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向终端电力用户提供电力,以
电力销售为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从两个电网公司获取电费收入。

三、基础设施项目对外借款情况

根据《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及湖北晶泰、江山永宸与保理银行签订的《保理业务合作协议》,
基金管理人拟安排最晚于每个自然年度结束前 30 个工作日将上一年度的新增国
补应收账款平价转让予华夏银行开展保理业务合作,保理业务合作期限与基础设
施 REITs 存续期保持一致,每笔国补应收账款的保理融资期限以其实际回款时间
确定,原则上每笔国补应收账款的保理融资期限不得超过 3 年;就任意一笔国补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而言,保理融资利率不超过 3.6%/年。本基金本次拟开展的保理借款业务单笔借款金额超过基础设施基金净资产 5%,相关借款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借款基本情况

本次借款为无追索权的国补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招募说明书及《保理业务合作协议》约定开展业务活动。本次借款总金额194,099,262.31元,其中:湖北晶泰 52,888,804.83 元、江山永宸 141,210,457.48 元,借款利率均为2.45%/年,借款期限均为自放款日起两年。

(2)借款金额占基础设施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借款前后基础设施基金总资产占基础设施基金净资产的比例

本基金最新一期披露的基础设施基金净资产为 2,615,426,201.12 元(截至 2025
年6 月30 日),本次借款总金额为194,099,262.31 元,占基础设施基金净资产比例为 7.42%,超过基础设施基金净资产的 5%;本基金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借款余额255,868,237.14 元,占基础设施基金净资产比例为9.78%。

本次借款前,按照本基金最新一期披露的基础设施基金总资产、基础设施基金净资产和基金还款情况测算,基础设施基金总资产占基础设施基金净资产的比例约为 110.13%;本次借款后,测算基础设施基金总资产占基础设施基金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17.55%,借款前后均未超140%。

(3)借款用途及还款安排

本次借款主要用于补充项目公司流动资金。湖北晶泰、江山永宸均以2024 年4月1 日至2024 年12 月31 日已形成但尚未收到的国补应收账款债权作为还款来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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