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金隅智造工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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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21
华夏金隅智造工场产业园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6 年 1 月 21 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更新日期:2026 年 1 月
扉页
华夏金隅智造工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监会 2024 年 12 月 24 日证监许可[2024]1901 号文注册募集。《华夏金隅智造工场产业园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 2025 年 1 月 23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基金份额上市,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不动产基金。不动产基金与投资股票或者债券等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不动产基金 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通过持有其全部份额取得不动产项目公司全部股权、不动产项目完全所有权或者经营权利,以获取不动产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本基金未来表现。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以及不动产资产评估结果不代表实际现金流分配或者资产实际可交易价格。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以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审慎判断相关风险,自主作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开放申购与赎回。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或直接参与相关平台交易,具体可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则办理。
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结果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不动产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金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不
动产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不动产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不动产项目能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
普通投资者在首次购买本基金时须签署风险揭示书,确认已了解本基金产品特征及主要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不动产项目在评估、现金流测算等过程中,使用了较多的假设前提,这些假设前提在未来是否能够实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投资者应当对这些假设前提进行审慎判断。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二十三部分规定的免责条款、第二十四部分规定的争议处理方式。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以不动产项目为最终投资标的的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投资本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与不动产基金相关的风险、与不动产项目相关的风险、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和其他风险。具体请见本招募说明书第一章第四节。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为本基金年度更新,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截止日为 2026 年 1
月 20 日,有关投资组合报告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5 年 9 月 30 日(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信息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特别地,提请投资人知悉: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并未涉及任何补充尽职调查,相关主体及资产信息不涉及更新,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指南第 4 号——招募说明书编制》要求进行文本格式性的调整,除招募说明书外其余交易文件亦未变更,不涉及任何重大变更事项。
本基金的发行概况如下表所示:
基金名称 华夏金隅智造工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不动产项目名称 金隅智造工场产权一期项目
募集规模 11.36 亿元
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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