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东久新经济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度第一次扩募并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招募说明书(草案)(反馈回复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1
国泰君安东久新经济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5年度第一次扩募并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
招募说明书(草案)
基金管理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东久新经济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度第一次扩募并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招募说明书(草案)
1
重要提示
国泰君安东久新经济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简称“中国证监会”) 2022 年 9 月 1 日证监许可[2022]1986 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基金合
同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年【】月【】日证监许可【】号【《关于准予国泰君安东久新经
济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年【】
月【】日【】号【《关于对国泰君安东久新经济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产品
变更无异议的函》】,本基金就扩募及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等基金变更事宜进行注册,变
更注册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扩募发售、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事项,并
提交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年【】月【】日至【】年【】月【】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方式召开,
【《关于国泰君安东久新经济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度第一次扩募及
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议案》】【《关于国泰君安东久新经济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延长基金合同期限的议案》】经国泰君安东久新经济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生效,并于【】年【】月【】日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自修改后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原基金合同自
同日起失效。本次扩募发售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
证监会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之日起(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修订后的新基金合
同正式生效,原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本基金正式完成变更,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修订
后的新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及后续扩募并新购入基
础设施项目的变更注册,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含扩募份额)的上市,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本基金为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标的为产业园类基础设施项目的基础设施
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设施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 80%
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
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
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 本基金将优先投资于以东久工业或其关联方拥有或推荐
的优质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为投资标的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
施项目租金、管理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