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北京保障房中心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变更暨扩募份额上市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反馈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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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1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北京保障房中心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变更暨
扩募份额上市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反馈意见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公司”)就华夏北京保障房中心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24 年度第一次扩募并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于 2024 年9 月 18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华夏北京保障房中心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请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华夏北京保障房中心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产品变更暨扩募份额上市申请》及相关申请文件,并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
获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
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华夏北京保障房
中心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变更暨扩募份额上市及中信证券-北京保障房中心租赁住房 2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申请受理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对本基金产品变更暨扩募份额上市及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申请进行了审查,需公司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就有关问题予以书面答复,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公示信息。基金管理人将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按要求提交答复等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报推荐、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变更注册、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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