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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1 18:32:49 股吧网页版
华夏中核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2

华夏中核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华夏中核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高效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 业务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审核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发售业务(试行)》(以下简称“《发售指引》”),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及规定组织实施发售工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基金财务顾问。

本次网下询价将通过上交所的“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基础设施基金询价、定价、认购等详细规则,请查阅上交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发售指引》。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售的网下询价、投资者认购和缴款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基金将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售”)、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以下简称“公众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售,发售方式包括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交所会员单位(“场内证券经营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进行发售。
本次战略配售、网下发售由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负责组织;公众发售由基
金管理人负责组织。网下发售通过上交所“REITs 询价与认购系统”实施;公众发售通过上交所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实施;战略配售通过基金管理人实施。

2、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协商确定本次询价区间为 3.356 元/份—5.033 元/
份,并将通过网下询价最终确定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

3、询价时间:本次发售的询价期间为 2025 年 12 月 17 日的 9:00-15:00。

4、网下发售对象:网下投资者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商业银行及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政策性银行、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可根据有关规定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网下询价。

5、同一投资者多档报价:本次询价采取拟认购价格与拟认购份额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报价应当包含拟认购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认购份额数量。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需在询价区间范围内进行报价,可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报价应当包含每份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认购份额数量,且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认购价格不得超过 3 个。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合理确定拟认购价格和拟认购份额数量。参与询价时,请特别留意拟认购价格和拟认购份额数量对应的拟认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认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认购无效。

参加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 2025 年 12 月 16 日中午 12:00 前将资产证明材
料 通 过 华 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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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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