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重庆两江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原始权益人战略性重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28
中金重庆两江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原始权益人战略性重组的公告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 REITs 名称 中金重庆两江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
公募 REITs 简称 中金重庆两江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508010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12 月 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业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
公告依据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临时报告
(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中金重庆两江产业园封
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金重庆
两江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二、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
本基金通过专项计划 100%持有的基础设施资产合计由 4 个产业园区组成,
为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两江数字经济产业园照母山研创核心区内的双鱼座项目、
双子座项目、凤凰座项目及拓 D 一期 D2 项目,合计建筑面积约 24.37 万平方米,
可租赁面积 18.77 万平方米。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基础设施资产出租率为
89%。
本基金通过积极主动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力求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收益水平,实现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的长期稳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基础设施项目整体运营情况良好。
三、原始权益人战略性重组的情况说明
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及运营管理统筹机构为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两江产业发展集团”),运营管理实施机构为重庆两江新区产业运营有限
公司。根据运营管理实施机构的通知,经原始权益人及运营管理统筹机构确认:
按照重庆市国企改革部署,重庆市两江新区将原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江投资集团”)、两江产业发展集团、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北嘴投资集团”)、重庆悦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悦来投资集团”)、重庆两江新区招商集团有限公司(“两江招商集团”)等 5 户国企的城市综合开发建设运营类企业、业务统一归集到两江投资集团,产业发展类企业、业务统一归集到两江产业发展集团,在此基础上实施内部专业化整合优化。
改革后,两江产业发展集团功能定位为“产业投资运营主体”,主责主业为产业资本投资、产业运营服务、会展经济发展,发展目标为打造全国一流的产业资本投资商、产业运营服务商、会展经济发展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情况正常,原始权益人及运营管理统筹机构经营情况正常。
四、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目前本基金运营管理统筹机构及运营管理实施机构的经营管理团队稳定,履职正常,本次原始权益人战略性重组不影响运营管理统筹机构及运营管理实施机构稳定运营管理能力,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告内容已经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及运营管理统筹机构、运营管理实施机构确认。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以登录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ciccfund.com 或拨打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868-1166 进行相关咨询。
六、其他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