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价值:业绩比较基准更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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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7-27
关于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更名的公告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价值")原有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75%+中信全债指数收益率×25%"。
鉴于中信全债指数的编制人中信标准普尔指数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已将"中信全债指数"更名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中信标普全债指数"的编制方法和选样标准与"中信全债指数"的编制方法和选样标准完全一致。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业绩比较基准做如下修改:
原有的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75%+中信全债指数收益率×25%"更改为"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7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25%"。
以上修改已与工银价值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沟通协商,无异议,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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