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价值:基金份额拆分和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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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1-13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拆分和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进一步优化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基金代码:481001)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经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实施基金份额拆分操作,同时对基金合同中相应条款进行修改。现将有关要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的拆分
(一)拆分日
2007年11月16日。
(二)拆分对象
拆分日登记在册(不含拆分日交易)的基金份额。
(三)拆分方式
基金拆分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拆分比例对持有人拆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拆分。拆分后,持有人基金份额数按照拆分比例相应增加,拆分日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拆分公式为:
基金份额拆分比例=拆分日基金资产净值/拆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总数
持有人拆分后基金份额数=持有人拆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拆分比例
其中,基金份额拆分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拆分后基金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份额拆分后,基金份额总数与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均相应调整,但调整后的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不发生变化。份额拆分对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四)基金拆分日当日及后续申购、赎回与转换
为了基金份额拆分的顺利实施,自拆分日2007年11月16日起暂停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基金份额转托管业务,基金份额拆分完成以后,上述业务将于2007年11月19日起恢复,不再另行公告。
在拆分日(T日),基金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其中,以拆分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计算申购份额、赎回款项。
在拆分日后,基金份额净值将在拆分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的基础上变动,投资者申购、赎回价格将以此为基础计算。
(五)拆分结果公告日
2007年11月19日基金管理人将基金份额拆分比例予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自2007年11月20日起(含该日)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份额的拆分结果。
(六)特别提示
1、拆分日当日(2007年11月16日)本基金暂不受理除申购、赎回及修改分红方式以外的其它交易业务。
2、基金份额持有人因本次拆分增加的份额于拆分日后第2个工作日(11月20日)起可办理赎回。
3、因为基金分拆日的有效赎回申请将以分拆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计算赎回款项,所以当日基金持有人无法全部赎回所持有的份额,敬请投资者留意。
4、限量销售活动期间可办理申购业务的销售机构
自基金分拆日(即2007年11月16日)起的限量销售期间,可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销售机构仅限于有条件实施规模额度控制的销售机构,具体名单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11-9999、(010)65179888或向代销机构咨询、了解有关本基金详情。
5、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获得本次拆分信息,基金管理人同时将在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上刊登相关拆分公告,并采用信件、电子邮件、对账单夹寄、短信提示等方式告知份额持有人相关拆分事宜,敬请留意;投资者也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 811-9999)咨询相关事宜。
二、持续销售的规模控制
为了基金日后平稳投资运作,自拆分公告日起至2007年11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销售实行总规模控制。
1、规模控制
自拆分公告之日起至2007年11月30日的每一个工作日,若预计当日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将使本基金资产净值总额接近或达到100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于下个工作日在公司网站和指定媒体上公告自即日起暂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公告日提交的申购申请视为无效。
2、比例确认
当暂停申购的情形发生时,若暂停申购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资产净值不超过100亿元,则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暂停申购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初次确认后超过100亿元,则对当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
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如下,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
申购申请确认比例=(100亿元-暂停申购前一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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