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和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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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4
关于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
和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11月 18 日起调整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费率、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本公司业务规则。本公司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和《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按规定相应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基金费率
(一)调整管理费:
变更前:0.80%/年
变更后:0.40%/年
(二)调整托管费:
变更前:0.20%/年
变更后:0.10%/年
二、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一)基金份额类别
自2025年11月18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东方强化收益债券C,基金代码:026087)。
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全部转为A类基金份额。基金投资人申购时可根据投资需求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
净值。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暂不开通相互转换业务,后续请参见相关公告。
(二)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管理费和托管费
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计提方法、计提标准与A类基金份额一致。
管理费率:0.40%/年
托管费率:0.10%/年
2、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C类基金份额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10%
其中: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3、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4、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T)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资产比例
T<7 日 1.50% 100%
7 日≤T<30 日 0.30% 100%
T≥30 日 0% 0%
5、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自 2025 年 11 月 18 日起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
三、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暂仅为本公司直销机构。
(一)直销机构
1、柜台交易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77号中环国际广场21层
联系人:李媛
电话:0898-68666597
传真:0898-68666580
网址:www.orient-fund.com
2、电子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网址:www.orient-fund.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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