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3-27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赎回费的公告一、本次调整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对除货币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于上述法规要求,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现对旗下相关产品的赎回费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赎回费于2018年3月31日起开始执行,即持有人于2018年3月31日(含当日)起提出的赎回申请适用于新的赎回费率。本公司已于2018年3月24日发布了《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并收取短期赎回费的提示性公告》。
二、适用基金范围
1、针对下述基金的赎回费进行调整: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398021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95001 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98041 中海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99001 中海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398051 中海环保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95011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395012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0298 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0299 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398011(前收费) 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98012(后收费)
398031 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98061 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003 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0004 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0597 中海积极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675 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0676 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
398001(前收费)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398002(后收费)
000317 中海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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