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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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天津万家财富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
家财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补充协议,现将相关业务开通情况公告如下:
一、从 2017 年 6 月 7 日起,万家财富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52)及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10),仅限
前端收费模式。届时投资者可通过万家财富办理基金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其他相关业务。
二、本公司将同时在万家财富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相关业务规则如下: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一)适用范围
(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
(2)上述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持有上述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2)基金转换以基金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转换费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在 T 日多次转换
的,单笔计算转换费,不按照转换的总份额计算其转换费用;
(3)“定向转换”原则,即投资者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名称;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资
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份额在转换后,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所持任一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任何其他开放式基
金的基金份额,单笔转出最低申请份额为 10 份。
当某笔转换业务导致投资者基金账户内余额小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最低
持有份额”的相关条款规定时,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或降级。
如投资者申请全额转出其持有的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余额,或部分转出其持有的中海货币市
场证券投资基金余额且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负时,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动按比例结转账户当前累计未付
收益,该收益将一并计入转出金额以折算转入基金份额;
(7)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
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视同基金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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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
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
申购状态;
(9)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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