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9-07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攀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攀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赢金融”)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补充协议,现将相关业务开通情况公告如下:
一、从2016年9月8日起,攀赢金融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392001、B类392002)、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61)、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3001)、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
000298、C类000299)及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2214),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届时投资者可通过攀赢金融销售网点和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基金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其他相关业务,同时面向投资者推出基金申购(不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二、投资者可通过攀赢金融申购(不含定投申购)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攀赢金融活动为准。各基金原费率参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攀赢金融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攀赢金融开放申购(不含定投申购)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费率优惠时间或规则如有变更,均以攀赢金融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本公司将同时在攀赢金融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相关业务规则如下: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一)适用范围
(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
(2)上述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持有上述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2)基金转换以基金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转换费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在T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不按照转换的总份额计算其转换费用;
(3)“定向转换”原则,即投资者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名称;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份额在转换后,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所持任一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单笔转出最低申请份额为10份。
当某笔转换业务导致投资者基金账户内余额小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最低持有份额”的相关条款规定时,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或降级。
如投资者申请全额转出其持有的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余额,或部分转出其持有的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余额且账户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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