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5-11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期资产”)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及补充协议,现将相关业务开通情况公告如下:
一、从2015年5月13日起,中期资产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01)、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11)、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398021)、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5001)、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31)、中海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41)、中海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9001)、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级
392001,B级 392002)、中海环保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398051)、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395011,C类 395012)、中海消费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61)、中海上证3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9011)、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3001)、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317、B类000318)、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003、C类000004)、中海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66),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届时投资者可通过中期资产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基金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其他相关业务,同时面向投资者推出基金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二、投资者通过中期资产电子交易平台申购(含定投申购)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各基金原费率参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三、本公司将同时在中期资产开通上述基金(不包括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下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业务规则如下:
(一)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
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二)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中期资产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元。
(三)扣款日期
投资者可与中期资产约定固定扣款日期,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中期资产的规定。
(四)业务规则
投资者通过中期资产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中期资产的有关规定。
四、本公司将同时在中期资产开通上述基金(不包括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下同)转换业务,相关业务规则如下: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一)适用范围
(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
(2)上述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持有上述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2)基金转换以基金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转换费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
投资者在T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不按照转换的总份额计算其转换费用;
(3)“定向转换”原则,即投资者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名称;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份额在转换后,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所持任一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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