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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30 09:13:27 股吧网页版
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五年第一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30

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二零二五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5 年 5 月 23 日

重要提示

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4 年 4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54 号文批准公开发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4年 6 月 1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
止日为 2025 年 3 月 31 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录

§1 绪言...... 4
§2 释义...... 5
§3 基金管理人......8
§4 基金托管人......18
§5 相关服务机构......20
§6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22
§7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23
§8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32
§9 基金的投资......33
§10 基金的业绩......46
§11 基金的财产...... 47
§12 基金资产的估值......48
§13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2
§14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4
§15 基金的会计和审计......56
§16 基金的信息披露......57
§17 风险揭示......62
§18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66
§19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68
§20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78
§21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83
§22 其他应披露事项......86
§23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87
§24 备查文件......88

§1 绪言

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以及《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发起设立。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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