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保理融资安排的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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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05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保理融资安排的临时公告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 REITs 名称 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中航首钢绿能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180801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1-06-07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指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
公告依据 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5 号——临时报告(试行)
》等法律法规以及《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
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涉及的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础设施项目公司为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包括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项目、北京首钢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项目(一期)以及北京首钢鲁家山残渣暂存场项目(为生物质能源项目的配套设施)3个子项目。项目公司主要产品服务包括生活垃圾处置服务、厨余垃圾收运处置服务、电力销售等,通过向北京市有关城区提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及厨余垃圾收运处置服务,收取生活垃圾处置服务费及厨余垃圾收运处置费;通过向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提供电力,取得售电收入。其中,售电收入包括标杆电费、省补电费以及国补电费。
三、保理融资安排基本情况
根据本基金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保理借款情况的临时公告》,本基金项目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保理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放款日起一年,借款利率为2.98%/年。随着项目公司2025年度国补电费陆续回款,上述3,000万元保理借款项目公司已于2025年9月全部清偿。
为继续平滑本基金现金流,缓释现金流回款不及预期的风险,经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运行管理委员会决议,2025年12月3日,项目公司与招商银行开展有追索权的国内保理业务并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协议》及《授信协议》,拟将未到账的国补应收账款进行适当的保理融资安排。
根据协议约定,本次签署的保理协议授信额度(一次性额度)为3,000万元,授信期限12个月,保理融资利率不高于保理发生时1年期LPR,具体利率及保理期限以双方协商为准,第一还款来源是国补所产生的相关现金流,贷款资金的发放与支付通过项目公司在招商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办理。如在保理期间届满,项目公司未能及时偿付保理融资款,招商银行对项目公司具有完全的、无条件的追索权。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双方尚未实际办理具体保理业务、项目公司尚未申请使用授信额度,实际开展单笔保理业务时,项目公司将按照协议约定向招商银行提出申请并进行办理,同时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履行相关程序。
后续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础设施项目的现金流情况及国补回款情况,合理规划保理安排,使用授信额度,降低融资成本。如未来出现国补应收账款不能按时到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提前统筹资金,在最长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前清偿保理融资,防范违约风险。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分析
本基金设置的本次保理融资业务安排,预计将在后续实际办理保理业务时,一定程度上平滑基金的现金流,缓释现金流回款不及预期的风险,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具有积极影响。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avicfund.cn)、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或发送邮件至IR_REITs@avicfund.cn了解、咨询有关详情。
六、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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