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临时调用资本性支出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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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30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临时调用资本性支出进展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公募REITs名称 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REITs简称 中航首钢绿能 REIT
公募REITs代码 180801
公募REITs合同生效日 2021-06-07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公
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
公告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指引第5号——临时报告(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中航
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
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二、涉及的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及相关背景
本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项目、北京首钢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项目(一期)以及北京首钢鲁家山残渣暂存场项目(为生物质能源项目的配套设施)3个子项目。底层项目公司为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质公司),运营管理机构为北京首钢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管理机构)。生物质公司主要产品服务包括生活垃圾处置服务、厨余垃圾收运处置服务、电力销售等。
三、临时调用预留资本性支出及后续进展情况
2025年7月2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临时调用资本性支出的公告》:由于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生活垃圾处理费核算工作未完成,导致生物质公司未能如期收到2025年上半年生活垃圾处理费,使得本基础设施项目出现暂时性现金流紧张情况,经基金管理人内部决策,采用临时调用4,000万元预留的资本性支出方式缓解本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紧张情况。现将临时调用预留的资本性支出后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7月29日,生物质公司已收到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拨付的2025年度上半年生活垃圾处理费6,920万元,基金管理人将其中4,000万元用于补足上述临时调用预留的资本性支出,剩余部分将补充生物质公司流动资金。
后续基金管理人以及运营管理机构将持续优化生产组织与资本性支出安排,进一步挖掘项目潜力,推动基础设施项目提质增效。未来,基金管理人以及运营管理机构将结合年度资金预算及基础设施项目收入回款情况,统筹资金使用,保障基础设施项目稳定运营。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分析
基金管理人通过灵活调配生物质公司预留资本性支出的方式,有效缓解了本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暂时性紧张问题,且无资金成本。调用的资本性支出在收到生活垃圾处理费后已及时补足,不影响基础设施项目稳定运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具有积极影响。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avicfund.cn)、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或发送邮件至IR_REITs@avicfund.cn了解、咨询有关详情。
六、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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