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第 1 页 共 4 页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5 年 4 月 30 日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第 2 页 共 4 页
一、 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 REITs 名称 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中金印力消费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180602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4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中金印力消费
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和《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公募 REITs 份额
净值(单位:元)
-
基准日公募 REITs 可供
分配金额(单位:元)
43,149,220.08
本次分红比例 92.7016%
截止基准日公募 REITs
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元)
40,000,000.00
本次公募 REITs 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
基金份额)
0.40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 2025 年度第 1 次分红
注: 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应当将 90%以上合并
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分配给投资者,每年不得少于 1 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6 个月可不进
行收益分配。 本次拟分配人民币 40,000,000.00 元, 占截止基准日公募 REITs 可供分配金额的
92.7016%。 截止基准日公募 REITs 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
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7 日
除息日 2025 年 5 月 8 日(场内) 2025 年 5 月 7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5 月 12 日(场内) 2025 年 5 月 9 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第 3 页 共 4 页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不支持红利再投资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 1、本基金的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现金红利款将于 2025 年 5 月 9 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分派期间(2025 年 4 月 30 日至 2025 年 5 月 7 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本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
开市起停牌一小时,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
第 3 号——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本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暂停基金通平台
份额转让业务一小时,于当日上午十点三十分起恢复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
3、 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基础上通过合理调整计算得出的金
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
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本基金 2025 年第 1 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为 6,386,794.00 元,
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基础设施基金发行份额募集的资金;收购基础设施项目所
支付的现金净额,包括收购基础设施项目所支付的对价抵减收购日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