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华润商业资产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法律意见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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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1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
华夏华润商业资产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注册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 100033
1
目 录
一、 基金管理人 ............................................... 9
二、 基金托管人 .............................................. 14
三、 原始权益人 .............................................. 19
四、 持有本基金份额不低于 20%的第一大基金份额持有人 ........... 22
五、 拟任运营管理机构 ........................................ 22
六、 其他主要参与机构 ........................................ 27
七、 关于本基金变更注册的实质性条件 .......................... 29
八、 关于本基金变更注册的程序 ................................ 37
九、 基础设施项目的资产范围和资产权属 ........................ 38
十、 基础设施项目的合法合规性 ................................ 47
十一、 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 .................................... 60
十二、 基础设施项目转让行为的合法性 .......................... 70
十三、 基础设施基金的治理机制 ................................ 79
十四、 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安排 ............................ 79
十五、 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及对外借款等事项..................... 79
十六、 基础设施基金业务合规性 ................................ 85
十七、 结论 .................................................. 88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华夏华润商业资产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注册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 或“ 天元” )是经中华人民
共和国(以下简称“ 中国” ) 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有资格依照现行有效
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就题述
事宜出具中国法律意见的律师事务所。
受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 或“ 华夏基金”)的
委托,本所现就华夏基金申请变更注册(以下简称“ 本次基金变更注册”)华
夏华润商业资产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或“ 基
础设施基金”),对本基金进行扩募并以扩募资金投资于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 或“ 本次扩募并新购入项目”)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本项目下,基金管理人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
证监会” ) 申请变更注册基础设施基金, 对本基金进行扩募,以扩募发售募
集资金全额认购中信证券-华润商业资产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 2
期专项计划” ) 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 2期专项计划拟收购华润商业资产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润商业资产” 或“ 原始权益人” )持有的昆山润昆
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PV” )全部股权; SPV将受让并持有华润
置地(昆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项目公司” ) 100%股权,项目公司
持有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前进西路1280号、 1288号、 1268号以及1266号,
四至为东起鹿城路,西至江浦北路,南起前进西路,北至万象路的苏州昆山
万象汇项目(以下简称“ 苏州昆山万象汇项目” 或“ 基础设施项目” )。前
述交易完成后,本基金间接取得并享有项目公司及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
和经营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 《民法典》 ”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
3
金法》 ”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
管理办法》 ” ) 、 《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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